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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的选举制度

中国古代的选举制度

一、先秦时期的世袭制

先秦时期一般实行“世卿世禄”制。战国时期的官僚队伍,主要是由军功之士、文士和宗室贵族组成。为官者的入仕途径和各国选拔官吏的办法,大致有以下几种:一是通过军功入仕。军功爵位的高低和官职的大小成正比。二是荐举。大臣和接近国君的人,直接向国君推荐人才;中央和地方长官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选拔任用下级官吏。三是游说自荐。士人为进入仕途而奔走于列国,或直接给国君上书,或进行游说,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治国方略,取得国君的信任后即被重用,由文人学士变为高级官僚。战国时代的官吏选拔制度与传统的宗族世官制有着本质的区别,打破了宗族世官制的封闭性和贵族对政治的垄断,使众多的才能之士步入政坛,国家机器的运转效率空前提高。

二、秦汉时期的选举制度

秦汉时期选拔官吏的办法有五种,即:察举、征召、公车上书、郎官之先和太学。通过这些办法选出了不少有才能的官吏。史载:“汉之得人,于兹为盛”(《汉书》卷五八《公孙弘传》)。

三、魏晋时期的选举制度

曹魏政权比较注重人才的选拔。早在曹操掌权的时期,就曾实行过“唯才是举”的政策。史载210年,曹操在他所颁发的《求贤令》中明确提出“明扬仄陋,唯才是举”。217年,在《举贤勿拘品行令》中要求对那些“负污辱之名,见笑之行,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”的人“各举所知,勿有所遗。”通过征辟、投效、推荐、纳降、强征等手段,组织了一个庞大的人才队伍。曹丕建魏后,改变了这一用人方针,为了取得豪强地主的支持,他采纳陈群的建议,开始推行“九品中正制”。九品中正制即“九品官人法”。其办法是由司徒在中央选一批当大官的士族,让他们当原籍州郡的中正官,负责考察本郡士人,根据门第、德、才三项标准分为九品,写出评状,呈报吏部,作为选官用人的标准。这种用人政策与唯才是用相比,无疑是有所倒退。

四、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

唐人十分重视科举,科举制度更为完善。当时的科举主要有常举和制举两种形式。常举每年十月开始,至次年三月结束。其科目有秀才、进士、明经、明法、明书、明算、童子、道举等。礼部侍郎为主考官,亦称知贡举。考试内容以儒家《五经》为主。考试类型有帖经、诗赋、时务策等。由于唯有进士科加试诗赋,且其录取人数较明经为少,及第入仕后升迁较快,故被时人视为“士林华选”,有“三十老明经,五十少进士”之说。科举及第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,要想正式步入仕途,尚须经吏部主持的铨选。制举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,科目极多,不定期举行,及第者可直接做官。隋唐以后,历代沿用科举制度,直到清朝灭亡前夕。